中新海南网11月19日电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14日,位于海口明珠广场八楼的汇一咖啡厅因在南侧防火卷帘下方设置餐桌,影响防火卷帘在紧急情况下降落,存在火灾隐患,经海口消防支队防火处检查责令改正后,仍拒不改正。为严格执法,维护法律尊严,海口消防支队执法人员从严执法,将负责该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办公室主任李某送进拘留所,处予2天行政拘留的处罚。 据介绍,今年7月28日,海口公安消防局两名消防监督员来到位于海口市明珠广场8层的海口世纪明珠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汇一咖啡西餐厅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咖啡厅存在南侧防火卷帘下方设置餐桌影响防火卷帘正常使用的安全隐患,并于7月30日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该单位于8月15日前整改完毕。期限届满后,消防监督员于8月19日进行复查,发现该咖啡厅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了改正。
然而,10月27日,消防监督人员再次前往该地进行错时监督检查时,却发现该咖啡厅南侧防火卷帘下方仍设置着一排餐桌。该咖啡厅的举动已构成了妨害公共安全行为。
据介绍,该咖啡厅自2007年10月13日开始正式营业,而负责该咖啡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公司办公室李某却未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存在安全事故的危险。经公安消防部门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9条第一款“旅馆、饭店、咖啡厅、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日以下拘留”的有关规定,李某受到被拘留2日的行政处罚。